这部国家个人所得税法有规定。股票期权对工资和薪金征税。具体规则如下公告
“(财税[2005] 35号)首次明确规定了对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确认了股票期权收益的性质。具体的税收规定包括:当雇员接受股票期权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通常不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征税。员工行使权利时,应遵守适用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规定
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在行使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的雇员应从转让的净收入中征税。雇员在重新转让行权股票时获得的差额高于购买日的公允市场价格,应按照适用的“财产转让所得”免税规定征税。职工因股份所有权参加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所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适用的“利息,股利,股利收入”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员工将来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规定的特定价格通常是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或合同价格。根据规定,实施期权计划的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以股票期权形式获得工资和薪金且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雇员应自行申报。
对于股票期权,分行执行前有三个转移阶段,行使后有三个阶段。
运动前的转移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则从股票期权转让中获得的净收入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张三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员工。 2008年1月1日,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授予他5000份股票期权。同意于2009年1月1日行使。由于资金短缺,张三于2008年11月转让了5000股,获得了8000元的净收入。
张三的转移收入应在执行之前征税= 8000 * 20%—375。
B练习行使
时,从企业获得的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格(授权价格)与购买日期的公允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指同一天股票的收盘价,下面)是由于个人收入,应按照绩效和与就业有关的绩效和与就业相关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
应税金额=(以认股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指定的月数×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指定的月数
以股票期权形式出现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行使股票的每股市场价格-员工为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授权价格)×股票数量
[示例问题?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是A上市公司的高级员工,于2009年调任A公司。2010年12月31日,他以每股2元的价格被授予100,000份股票期权。2012年8月31日,王先生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了100,000股A公司的股票,当天的市价为每股10元。2012年9月10日,王某以每股11元的价格出售了全部100,000股股票(王某目前的月薪已超出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王的个人应交所得税。
[答案]在2009年12月31日授予股票期权时,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2012年8月31日,王先生在行使以下权利时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个人行使后,从重新转让国内上市公司股票中获得的收入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运动后的碳转移
行权股票与购买日获得的公平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是从证券(例如,证券的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的转让中获得的差额。计算适用于“收入”的收入免税规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行使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份的个人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