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是一种法律法规体系,它调节由使用电信作为交易方法形成的交易形式引起的商业关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以及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新领域。这些法律规范通常属于商法类别。 。寻找
本文以“通通雅”网上商店的逃税为例,在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方式的影响的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原则,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建立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构想。
1案例介绍:
在成千上万的小型网上商店中,“通通之家”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如今,这家廉价的婴儿用品网上商店已使许多卖家感到恼火。网上商店的所有人因“通通屋”中的逃税罪于200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从而成为第一起网上商店逃税案的主角。在中国。
2.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其中约有25.5%的网民使用互联网购物。截至2007年3月,淘宝网的会员数已达到351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万。其中,只有2000多个新的公司用户,即绝大多数新用户是个人。淘宝网在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网络营业额已经超过了惊人的7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国家批准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但未缴纳的税款接近3亿。元。仅以“铜通大厦”为例,上海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少缴税款约为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