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后,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补偿金将直接支付给受益人,而无需征税。如果没有指定的受益人,则也将需要征税。
如果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总额高于上一年当地雇员的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超出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超过当地雇员的年平均工资。前一年的雇员(不是每月平均)工资)3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只有一小部分高薪人士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
您已收到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税务咨询问题。现在,对您提供的信息的简短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劳资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规定[财税[2001] 157号) ]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安置费的收入,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和支付。
(1)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该收入的一部分是前一次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当地省(市)的年度雇员免税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可以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允许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并按照规定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方法是: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前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的部分,然后减去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将其除以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将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并根据薪金和工资收入计算个人应付款项目然后将所得税乘以年数,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企业的个人工作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2)安置费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的企业,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程序,请直接咨询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
欢迎您再次提出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200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