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须少缴税款,并要求公司赔偿:)实际上,避税通常是两方之间的合谋。如果不合适,最好先不同意。由于有些人不完全属于劳动力或人力资源范畴,因此他们不一定获得经济补偿和其他利益,例如劳资纠纷。并且由于“避税”是肯定的,因此一开始就必须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并且证明通常很困难。
人力资源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视为基于工资支付的工资,因为雇佣合同是在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
1.累积工资时(不考虑社会保障)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员工应付/应付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入:员工应付/应付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3.收到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时(假设同时也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法的行为。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其次,合理的避税方法: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都属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生产和运营的实际支出。他们不是个人收入。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和报销。不要将它们计入您的薪水。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份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个纳税等级,无形中将要支付更多的税,如果在几个月内分摊,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一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