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虚构的成本,是一种逃税行为,可被罚款50%至5倍。
这取决于经理在获得资金后如何管理这些钱:1.它用于公司支出并涉及税收问题。现在,许多小型企业都使用这种方法提交现金。 2.是否用于自费及公司其他股东如果未通知有关领导人和负责人,则可能涉嫌犯罪; 3.如果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相关负责人和负责人,以这种方式,作为经理收入的一部分,他们涉嫌逃税了很大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还涉嫌涉税犯罪。还有其他情况。具体情况应详细分析。我认为您提到的金额控制在1600元人民币以下,可能要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如果一家公司合理地避税,那就不是违法的。合理避税是指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纳税义务,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而是正常的法律活动。
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代扣代缴代理人未建立,备存或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税款的帐簿,或代扣代扣,代扣代缴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该答案由韩非根据法律法规分类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6节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
第201条纳税人使用伪造,篡改,隐瞒和未经授权销毁帐簿和会计凭证的行为。他们列出更多的支出,或者不列出或记录较少的收入。拒绝申报,虚假申报,未缴或者未付的应纳税额,其逃税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足30%,且其逃税额较大。 1万元以内10万元以内如果由税务机关征收两项行政处罚和逃税税款,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倍以下的罚款。施加逃税额占应纳税额的3%税额十元以上,逃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逃税金额的五倍。
代扣代缴税款的金额超过应纳税额的10%,且款额超过10000元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前款规定的处罚。
对于未经处理一再重复犯下的前两个行为的人,应计算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