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没有被称为避税。一个不计入,另一个是委托B支付A的费用。
由于发票是在线管理的,因此当您购买发票时,无论谁购买了发票,都会在税务局的记录中进行注册。发出发票的任何人也会通过发票系统在税务局收取。税务局非常了解,逃税是不可能的。。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是“避税”(法律上称为“避税”),这是“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