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简称“四金”
可以在纳税时扣除。不包括在应税工资中。
“四金”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个人工资符合规定的标准,则可以在税前扣除。只要外国公司通过董事会并申报税项,任何高标准都可以在税前支付和扣除。
已缴纳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不能在税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相关支出是指与获得的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的合理支出是指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惯例,应包括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允许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聘用的员工应当向其支付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这部分支出与公司收入无关,不符合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不必要和异常的。。因此,这部分雇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支出在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是不允许扣除的。
工资-(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3500元= X,然后根据个人税规定的公式计算X,最终所得为应交的个人税。
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通常被指定为扣除标准,即“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月为您支付21%,而您自己为8%;
2.医疗保险:单位每月为您支付9%,大病统筹您支付2%加10元(大病统筹主要用于住院)
3.失业保险:单位每月为您支付2%,您为自己支付1%;
4.工业伤害保险: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0.5%的费用,而您自己无需支付一分钱;
5.生育保险: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0.8%的费用,而您自己无需支付一分钱;
6.住房公积金:该单位每月为您支付8%,而您自己支付8%
每月您要支付的“五险一金”的比例应为8%+ 2%+ 10块+ 1%+ 8%= 19%+ 10块
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了第7级的累进税率: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不超过1500元3%0
超过1500元到4500元的10%105
超过4500元到9000元的20%555
根据税法的规定(征税法规定,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前几个月未付款的情况下,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根据实际每月扣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