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税收优惠
优惠税率减免对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降低20%。 %。”
这里的法规规定,应根据比例税率而不是过度的累进税率降低税率。因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纳税人,其税率为20%。纳税人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三十万元的,应按25%的法定税率对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的税额是根据减税20%计算的。在过去的两年中,一些小型和微型企业增加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半税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4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调整税收后的2011年应税收入较低3万元(含)以下,其收入先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其实际税负率仅为10%,相当于减税一半。
此外,根据财税[2009] 69号的规定,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
提交纳税申报表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