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仅是一项商业行为,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可能):该法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在所有应税收入中获得税收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是一种投资行为,没有收益发生,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存在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的情况,因此可能产生营业外收入并产生会计收入。投资公司无需纳税。您所说的增加注册资本的内容应该是企业本身,而不是企业的投资者。因此,绝对没有所得税责任。
其他应付款转换为资本是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2)对于公司债务重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关联交易:
1.用非货币性资产清算债务应分解为相关非货币性资产的转移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债务的清算,相关资产的收益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公认的。
2.发生债转股时,应将其分解为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并应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
3.债务人应根据所支付的债务清算金额低于债务税基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的收入;债权人应当根据债务税计算基数以下收到的债务清算额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结论是:
1.企业出资的多余部分包括在资本盈余中,资本盈余用于增加实缴资本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2.股东以贷款形式投资企业。如果企业筹集资金将资金返还给股东,则股东不必缴税就可以用这笔钱进行出资;
3.股东以贷款形式投资企业。如果不偿还贷款,将直接转换为实收资本,并应缴纳所得税;
4.股东以贷款形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并将贷款转换为资本公积。对于企业而言,这是免税的,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