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 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综合利用资源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下列自产商品的增值税政策,并予以退还原材料中含有不少于30%废渣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按行业划分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参考):
租赁行业1.50%
特种设备制造2.00%
专业技术服务行业2.50%
专业机械制造2.00%
纸和纸制品业1.00%
打印和打印介质的复印1.00%
饮料制造业2.00%
制药业2.50%
家畜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通讯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塑料制品业3.00%
食品制造业1.00%
商业服务2.50%
其他制造业-管道行业3.00%
其他制造业1.50%
其他建筑行业1.50%
其他服务4.00%
其他采矿业1.00%
皮革,毛皮,羽毛(天鹅绒)及其产品1.00%
批发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1.10%
木材加工及木材,竹,藤,棕榈,稻草制品业1.00%零售业1.50%
居民服务业1.20%
金属制品业-轴承6.00%
金属制品业-春季3.00%
金属制品业2.00%
建材制造业-水泥2.00%
建材制造业3.00%
建筑安装行业1.50%
家具制造业1.50%
计算机服务行业2.00%
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业2.00%
手工艺品和其他制造珍珠4.00%
手工艺品和其他制造业1.50%
废物资源和废料回收和加工行业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纺织业-袜业1.00%
纺织业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房地产行业4.00%
电气机械和设备制造业2.00%
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1.50%
公路运输业2.00%
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 [当期应交增值税+(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 + 10%)×适用产品税率] /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终端库存期初库存)×(1 + 10%)];
该公式意味着税负税率由两部分组成:
1.本期实际销售的增值税占本期销售收入的比重
2.在此期间购买但尚未售出的商品应按应收销售收入的比例缴纳增值税
因为可以扣除在此购买期间获得的进项税发票(在计算此期间应支付的增值税时),所以您只需要添加在此购买期间未购买的物料。出售。销项税额是应归于当期的应交增值税。
期末库存期初库存=当前期间库存增加
本期库存增加量*(1 + 10%)=本期库存增加量的销售额(通常将毛利率定为10%)
本期库存销售增加额*主要产品适用税率=本期库存增加的销项税额
本期实际销售产生的销项税(发票)+本期库存增加的销项税–本期扣除的进项税费=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增值税+(期末库存-期初库存)*(1 + 10%)*主要产品适用的产品税率
本期到期的销售收入=本期实际实现的销售收入+本期可以通过增加库存来实现的销售收入=当前应税销售收入+(期末-库存期末-期初库存)*(1 + 10%)
因此:实际税负税率=当期应付增值税/当期销售收入=(当期应付增值税+(期末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1 + 10%)×主要产品适用税率]
/ [当前应税销售收入+(期末库存-期初库存)×(1 + 10%)]
注:由于在上一个期间已计算了期初存货的税金和收入,因此在上式中扣除了期初存货,因此仅需要计算本期的当期增加额。
然后,公式计算就足够了。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率的参考:
1餐饮业2.00%
2公路运输业2.00%
3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1.50%
4机电设备制造2.00%
5房地产4.00%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纺织业1.00%
8纺织业-袜子业1.00%
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废物资源和废料回收和加工行业1.50%
11手工业及其他制造业1.50%
12手工艺品和其他制造珍珠4.00%
13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业2.00%
14计算机服务行业2.00%
15家具制造业1.50%
16建筑安装行业1.50%
17建材制造业3.00%
18建筑材料制造-水泥2.00%
19金属制品业2.00%
20个金属制品行业-春季3.00%
21金属制品业-轴承6.00%
22居民服务业1.20%
23零售1.50%
24木材加工及木材,竹,藤,棕榈,稻草制品业1.00%
25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1.10%
26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批发1.00%
28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1.00%
29其他采矿业1.00%
30其他服务4.00%
31其他建筑行业1.50%
32其他制造业1.50%
33其他制造业-管道行业3.00%
34其他制造业-热水管件1.00%
35商业服务业2.50%
36食品制造业1.00%
37塑料制品行业3.00%
38通讯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39通用装备制造业2.00%
40家畜1.20
41制药业2.50%
42饮料制造2.00%
43印刷业和记录媒体的复制1.00%
44娱乐产业6.00%
45纸和纸制品业1.00%
46专业机械制造2.00%
47专业技术服务行业2.50%
增值税税负率=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即系统=(销项税-销项税)/销售收入×100
序列号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
1农业和副食品加工3.50
2餐饮4.50
3纺织品(化学纤维)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羽绒)和产品2.91
5纸和纸制品业5.00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制药业8.50
9卷烟加工12.50
10塑料制品业3.50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金属制品业2.20
13机械运输设备3.70
14电子通讯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电气机械和设备3.70
17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4.95
18商业批发0.90
19商业零售2.50
20其他3.50
税负税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应缴的当期增值税在当期应税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计算与分析
税负负担率的变化= [该地区(或上一年同期)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负担率-平均税负负担率]÷同一行业的本地平均税负负担率(或上年同期比率)×100
将测得的企业税负税率与去年同期,同一行业的平均税负税率进行比较,如果税负税率差小于-30,则企业宣布异常。
(2)公司销售变化率的计算和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的变化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个月的应税销售额)÷前一个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化率=(当期累计应税销售额-去年同期应税销售额)÷去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当月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化率或应税销售额变化率超过50或小于-50。应分析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以匹配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3)销售成本变化率与销售变化率的匹配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去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去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变化率=(当期累计销售量-去年同期累计销售量)÷去年同期累计销售量×100
公司销售成本的变化率与销售率的变化率之差=销售成本的变化率-销售的变化率
如果销售成本的变化率与销售的变化率之差超过每个地点设定的正常峰值,则该公司声明异常。
(4)企业零负申报的异常情况分析(考虑剩余税收抵免的增加比例)
(五)进项税的构成分析
进项税额的比例=当期非增值税发票扣除凭证进项税额÷当期已扣除的进项税总额×100
如果通过上述公式计算的结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则企业声明为异常。
(6)分析已开立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变化
特殊发票金额的变动率=当前期间的特殊发票金额÷上期的特殊发票金额×100
如果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结果大于1.5或小于0.5,则企业声明异常。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税率是征收率:企业4,行业6,对于一般纳税人,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税负税率不是17或13,而远低于这个比例,具体计算:
税收负担率=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前应交增值税=当前销项税-进项税的实际扣除额
实际扣减的进项税额=期初剩余的初始进项税额-本期末的进项税额-期末剩余的进项税额的进项转出出口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