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
1,香烟
行业
A类香烟:56%加0.003元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84号)第九条,在生产和批发中征收卷烟消费税后
批发税率为消费税的11%,产销衔接从原来的0.003元提高到0.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