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粮食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购粮食免企业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5-07 12:47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7 12:47
最佳答案

农产品收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免税所得怎么计算

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稻谷直接进行销售免企业所得税吗

不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实施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10.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从事贸易活动的收入不能享受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以收购的水稻为原料加工大米销售,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粮食购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粮食和石油储备的管理与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为了确保粮油储备的数量和质量真实,良好,可以在迫切需要的时候进行转移和使用。。为了促进相关政策在粮食企业管理中的实施,我们将结合国家和省级税务机关多年来对粮食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其在实际经营中的应用。

1.营业税优惠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 68号《关于免征储备粮,油政策性补贴营业税的通知》国有粮食企业获得[1996]财税政征第15号和浙地税[1996] 51号文件明确规定,国有粮食企业为保管国家粮油而获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粮油政府储备包括国家粮油储备,国家粮油专项储备以及各种地方政府储备粮油和用于调节粮食市场吞吐量的粮食。政策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为保持上述各级财政和各级财政部门的粮油储备而获得的利息和费用补贴。因此,粮食企业收到的与中央,省或地方储备的粮食,石油和石油储备的轮转,储存有关的利息支出补贴,可以免征营业税申报。

2.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地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地税2 [1996] 154号),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分配给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是经指定的使用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减免税额,直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为零。所有其他补贴收入均按规定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文件的精神。结合粮油储备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可以宣布粮食企业在购置,销售,调整和储存粮油储备中获得的粮食补贴收入,以减税。

3.增值税优惠政策

(1)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财政部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浙国税发〔1997〕97号,浙财水政〔1997〕No。 7),从事粮食购销和储藏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业务(政府保留的食用植物油销售除外)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该文件的精神,粮食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必须在每年年初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以确定当年的免税资格和主管税收。主管机关应审查并确定免税资格。如果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免税,则不得免税;第二,享受免税待遇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免税额,并按时作出应税和免税声明。每年年初,必须向税务部门提交上年度增值税清算报告中的免税申请,并由税务机关核实免税额。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公告(财税[2002] 12号),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纳税人的进项税抵扣率已从10%提高到13%。

(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第105号),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的规定减免13%。 [2002]第12号)扣除进项税的费率。

第四,印花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农业发展银行支付印花税的答复函》(财税字[1996] 55号),农业和副业产品购置贷款,储备贷款和全面开发和扶贫贷款等金融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发生上述相关贷款时,粮食企业可以免征印花税。

五,其他优惠税收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准备金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5号)规定:在2008年底前,印花税将不予征收。中国粮食储备总公司及其直接粮食储备的资本账户,在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的过程中,对中央储备粮(油)业务的账面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中央储备金自用的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免征印花税。中国粮食储藏总公司及其直接粮库的粮食(石油)业务免征关税。使用税。我省粮食储藏企业的性质与中国粮食储藏公司及其直接粮食储藏基本相同。可以与财税[2006] 105号文的精神相比较,并与地方税务机关协商,争取免征相关印花税,房地产税和城市税。土地持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