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逃避公司所得税的行为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应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涉嫌违反刑法,则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调查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税收要求是经过调整的,也就是说,不愿意花时间检查账目并认为您的公司水分充足
只要您对结果满意,这件事就结束了
主要取决于您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如果所有支出都是合理的,则可以说税收是合理的,无法调整
如果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请给出满意的答案。费用将在申报表上减少,并且无需调整会计科目。
仍然有问题。收据将被记帐。如果发现将要征税,则可能被罚款。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2006年的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为523.09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23.09元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23.09元
贷款: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为523.09元如果
涉及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和法定公益金(假设提取比例分别为10%,5%),则您还需要:
借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52.31元,
借款:法定盈余公积金26.15元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8.46元
此外,由于该问题中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不大,因此,如果该金额对企业的损益没有重大影响,则可能无法按照以上方法,补充税视为应缴税务处理:
借款:所得税523.09元
最后,应该强调的是,税收调整是税法,而不是会计概念。因此,问题中列出的税收调整项目无需在会计中进行调整,只需根据税收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即可。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应付企业所得税入账。
根据税法的规定,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纳税人广告费用中超出税法规定的扣除额的部分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下一纳税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述无限期结转至下一个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无需会计处理。可以将无限期结转至下一个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金额和以后各年度的实际扣除额记入记录簿。
例如。
某企业在2006年初之前累计结转了17,000元的未扣除广告费用,当年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产生的广告费用为10,000元。根据税法允许扣除的广告费用上限为25000元。此外,公司没有其他税项调整,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然后:
当前的广告扣除限额超过了实际支出金额= 25 000-10 000 = 15,000元
当年实际扣除的广告费用= 10000 + 15000 = 25,000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00 000-15 000 = 485千元
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 485 000 * 33%= 160050元
该年度结转的未付广告费用累计= 17000-15 000 = 2000元
企业可以建立参考书来记录无限期结转的广告费用扣除额:
1.20 **本年度尚未扣除的广告费用:人民币17,000元
2.实际扣除2006年以前的年度广告费用:人民币15,000元
3. 2006年底未扣除的广告费用: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