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通常按季度预先缴纳,但如果企业规模较大且缴纳大量税款,则为确保税收均匀,稳定地缴纳,税务机关可以决定提前缴纳按月。
为了促进税收便利化改革,自2016年4月起,利润微薄的小型公司将统一实施季度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因此,如果一家按月预缴公司所得税的公司在年中的4月,7月和10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了预付款申报,则该公司被判断为是一家小型的低利润企业。按照规定,将从下一个申报期开始。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季度预付款。同时,为避免在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对季度预付款进行调整后,年度内将不会更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应每月或每季度预先支付。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如果
企业在年中终止业务活动,则应在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60天内处理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向税务机关的支付。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收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个
3.企业应在年底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结清付款,并结清应交税款。企业在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上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材料。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1.审计收款的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年度的累计利润*当年上个月(季度)应缴纳的25%的所得税。
2.批准的收款的计算公式:本月(本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月(本季度)所占的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