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净利润的25%
城市建设税:如果有营业税,则为营业税的1%;如果有增值税,则为增值税的1%
教育附加费与上述算法相同,税率为5%
如果同时具有营业税和增值税,则需要声明两次。
目前,深圳市没有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优惠政策,全国统一税率,分别为25%和20%。请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税率和优惠政策很明确
深圳最新版批准书:例如:建立独资企业(非娱乐业,如咨询,劳务等服务业),年无增值税收入仅500万元(一般纳税人不能被确认)个人所得税税负等于:0.79%,用于计算税负:
应税收入=总收入×应税所得率= 500×5%[批准文件显示] = 25万元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3×5%+ 6×10%+ 16×20%= 39,500
个人所得税负担等于:3.95 / 500 = 0.79%
加上3点综合增值税
综合税负3.85%
深圳的应税所得率为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 104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和完善税法,经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发布了《企业所得税核销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简称“暂行办法”,调整应税所得率标准,通知如下:
1.《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以下标准:
应税收入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3-10
制造业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4-15
运输7-15
建筑行业8-20
餐饮业8-25
娱乐15-30
其他行业10-30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国税发〔2006〕No。 31)。??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内共同确定该地区的具体应纳税所得额。在此通知中,考虑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除《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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