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
1.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3%(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额的3%支付;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额的2%支付;
5.印花税: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额的十分之一三分之三来扣;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启用时);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此后将根据年度增加额和部分付款来支付);一个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房地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始价值的70%* 1.2%支付;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应税收入(调整后的利润)缴纳的,自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偿还工资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外,上述税款还应报告并支付给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