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在第一季度末,根据第一季度的总利润乘以适用的税率,在计算应付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在第二季度末,根据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利润总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再减去第一季度的已支付金额,计算应缴所得税。付款时间:
3.在第三季度末,根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总利润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扣除最近两个季度的付款金额后,付款时:
4.年末,按照当年的利润总额,按照应税法进行增减调整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偿还金额为:
如果在整个年度的最终决算后多缴了所得税,即当四分之三的应付金额大于全年的应付金额时,应进行相反的输入并退税应申请。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