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问题。声明系统已同步时间,解决步骤为:
1.等待,明天再试。
2.明天查询将失败。检查是否扣除了帐户税。如果成功,那就等一下。
4.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请在22日(星期一)上午与您当地的税收征收部门联系,这比管理员要好。
5.如果生死攸关,请告诉管理员,带上报告并盖章,然后在22日下午前往窗口声明。
6.如果窗口或银行行特别长,上述方法将失败。当前企业所得税是预付款项,请向管理员解释事实,原谅,然后对当前所得税预付款项进行零申报(这样,即使逾期,也不会产生任何滞纳金),然后当第四季度预付时,将合并当期应交税款。
问题还不够清楚,也不清楚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如何收取的。
对于审计的收取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
,每个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以及可以弥补上一年亏损的余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使用应税所得税率的方法来验证公司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您可以查看“关于调整我市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税率的通知”(穗国税发[2010] 5号)中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规定》,
第1行“总收入”:根据总收入验证应税收入率并填写此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年获得的总收入。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因此,您的公司应报告1-3季度的累计收入总额。不仅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有其他应税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还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无需重复征收公司所得税,
此表格的第14行“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
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
因此,根据第15行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的数据支付了第三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当第15行≤0时,此行将填充0。”当第15行≤0时,为什么此行用0填充?由于公司所得税是按季度支付并在年底结算,因此当时没有退税。填写0。支付年末结算时,将支付越来越少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