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季度公司所得税预申报报告,填写当年最终收益表的累计金额;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虽然填入的依据主要是12月的利润表,但要注意增减税额的调整目前,应纳税所得额与收益表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8号公告)第一条公告(2013年第32号公告)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小微企业免税销售”,“未达到起征点的销售”,“其他免税”销售”金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免税额未达到门槛”等栏目。调整后的表格显示在附件1中,填充说明显示在附件2中。
附件2,填写第二点,第(X)栏第7栏“小型和微型企业免税销售”:填写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增值税免税政策销售。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不填写此列。(11)第8栏“销售额未达到阈值”:填写个体工商户和未达到阈值的其他人的免税销售(包括支持免征小额和增值税增值税政策)微型企业),不包括其他销售增值税免税政策。此列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填充。(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