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单位是一家建筑企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您所描述的单位以国民税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国家税务局签发外部管理证书仅表明您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已返还给注册地。营业税在提供劳务的地点支付。
就建筑而言,一般预付2%的税,简单税或小规模预付3%的税。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的时间和方法,提前向进行建筑服务的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税款。
预付税款的计算
(1)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采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则在扣除所有获得的价格和标价之外的费用的分包付款后的余额应为2%预先计算应付税款的税前税率。
预付税款=(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已付分包合同的费用)÷(1 + 11%)×2%
(2)一般纳税人在各个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将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应用于税额计算。
扩展配置文件:
新的预付款申报表要求“总利润”报告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总利润,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填写银行以计算当期获得的估计的预售收入利润等
从新的申报表及其说明来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总利润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因此,对于提前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总利润应包括开发成本中未包括的估算利润期,附加税和估算利润率,
同时,当预售收入转换为销售收入时,也应从总利润中减去从已计算出的预付收入中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以计算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