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前一年的损失可以在税前弥补。应该说,所得税是在转入“利润分配”之前预提的。
今年的所得税=(80-50)* 25%= 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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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相当于股东取得股权投资收益后进行追加投资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为免税所得:(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企业收益实施细则》税收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直接向其他居民企业投资的居民企业。获得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息,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持有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持有不足12个月内获得投资收益。 ”
因此,国内居民公司将未分配的利润转换为股本,并且满足上述要求的法人股东(居民公司)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国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号)规定,个人股东应增加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自2016年1月1日起,当全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增加股本时,个人股东确实难以支付一次征收所得税。,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分期付款计划,在5个日历年(含)以内分期付款,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增加股本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给个人股东,并符合财税[2015] 116号的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上市且不在国家中小企业内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所列其他公司转让股本的,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实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号)规定,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个人不得超过一人。年,股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持有期限少于1个月(含1个月)的,股利股利的全部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直至1年(含1年),应税收入应暂时减少50%;上述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
因此,在特定情况下,个人股东可以获得未分配的利润和转移资本,免税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所有股东对他们的投资,这等于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后股东的额外投资。公司股东(居民公司)获得免税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