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方法:1.税收征收。2.批准收集。
税收适用于大多数企业,也就是说,企业通过核对账目并稍后再进行申报和纳税。批准的收款通常适用于一些无法建立帐户或会计能力不强的企业。由于无法建立会计科目或会计科目不完善,因此无法建立纳税申报表,因此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由于税务机关要您填写,因此证明您的公司将采用批准的收款方法,特别是为什么公司使用批准的收款方法。由于我不知道您公司的具体情况,因此我们无法为您提供帮助。填写此表格对您的公司没有影响,因为如果税务机关采用公司认可的收款方法,则无论您填写表格与否,结果都是相同的。该表只是税务局必须通过的程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试行)的第30号》的第三条,第三条确定了可以纳税的企业范围。被批准收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7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和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继续明确无法核实的具体纳税人。
实际上,基本上,除了377号文所规定的无法核实的范围外,可以考虑对其他企业进行核查和收款,各地都有当地要求。基层局通常将连续亏损的企业和收支管理不善的企业(如餐饮,服务业等)作为核定征收对象。此外,不允许将征费作为评估指标。
企业收到批准的收款评估表后,如果税务机关未及时答复,则税务机关也可以验证收款。与您公司的税务管理员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批准征收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账簿未必依法设立; (2)应建立但不建立的账簿; (三)擅自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4)帐单或费用信息混乱,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不完整,很难检查帐户; (五)有纳税义务的,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税收; (6)纳税人申报的征税依据明显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1)在中国设立机构和站点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
(2)如果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地方,或者它想建立机构或地方但所获得的收入与该机构没有实际联系,则该20%适用税率;
(3)国家需要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