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缴纳的税款主要包括:
收到土地后,支付契税和印花税,并在下个月开始支付土地使用税,并签订各种合同以支付印花税,
预售商品房,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资金,土地增值税的预付款,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清算...……还有一些规定因地而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的规定,在标题中注明的条件为:
1. 2003年的应税收入
一个项目的预售收入估算营业利润= 2580 * 20%= 516万元
2003年应税收入= 516 – 100 = 416万元
2. 2004年的应税收入
单位实用面积单位工程成本=(15,000 + 7,000)/ 10 = 22,000 / 10 = 2200元/平方米
应支付的项目预售收入调整税=(2 580 – 1 * 2 200)– 516 = 380 – 516 = –136万
项目A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 21600 – 8 * 2200 = 21600 – 17600 =人民币4000万元
B项目预售收入估算营业利润= 8000 * 20%= 1600万元
2004年应税收入=(–136)+ 4000 + 1600 – 500 = 4964万元
3. 2005年的应税收入
项目A本年度的销售收入,营业利润= 2700 –(10 – 1 – 8)* 2200 = 2700 – 2200 = 500万元
每单位实用面积的项目成本=(35,000 + 5,000)/ 20 = 40 000/20 = 2 000元/ m2
B项目应付的预售收入调整税=(8 000 – 4 * 2000)– 1600 = 0 – 1600 = – 1600万元
B项目当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 30 000 – 12 * 2000 = 30000 – 24000 = 6000万元
项目B的平均销售单价= 30 000/12 = 2500元/平方米
应税销售商品= 5 * 0.02 * 2500 = 250万元
等于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 5 * 0.02 * 2000 = 200万元
等于销售项目的营业利润= 250 – 200 = 500,000元
C项目预售收入估算营业利润= 7000 * 20%= 1400万元
2005年的应税收入= 500 +(–1600)+ 6000 + 50 + 1400 –600 = 5750万元
请注意,在上述计算中,未考虑营业税和应付附加费,并且假定这些税项已计入每个期间的费用中。
此外,自2006年1月1日起,国税发[2003] 83号已失效,已更改为实施《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6]第31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1.营业税:对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所得的营业收入征税。税收计算依据:纳税人向另一方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分项征税;,应被列为“服务业-代理业”。如果租赁土地使用权,建成后出租房地产,则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以营业税等流转税为基础,按地区分别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的7%,5%和1%,征收3%附加费。
3.土地增值税:这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赚取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增值税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和征收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收入减去从本条例中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金额。它使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率×快速计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总收入减去项目额。计算得出的扣除项目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房及辅助设施的费用;开发土地和新房及辅助设施的费用;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和房地产转让税收;其他扣除。
4.房地产税:这是对在城市,县,建制镇和工业范围内拥有住房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征收房地产税或租金收入的原始税。和矿区。它以财产的原始价值(评估价值)为计税基础,税率为1.2%。年度应纳税额=物业的原始价值(评估价值)×(1-30%)×1.2%。
五,城市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建制镇以及工矿区的范围内,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税。每年计算并分期支付的税款。年度应纳税额= ∑(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出租或者出借自己建造的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月起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
六。外商投资企业的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原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具有住房产权的外国个人,港澳台同胞征收的原税。财产的价值。城市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的原始价值计算的,税率为1.2%。年度应纳税额=财产的原始价值×税率×(1-30%)。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是根据企业的地理位置,地处偏远,地段繁华,基础设施改善的程度。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适用的土地使用费单位标准确定。应付土地使用费金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单位标准。
7.印花税:这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的印花税和接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各种文件征收的一种书面税。分为从价税和特定税。应纳税额=税额×税率,应纳税额=单据数×单位税额。
暂时不征收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转让的凭证(合同),但在土地开发和建设,房地产销售和租赁活动期间签发的合同和文件应予支付。加收印花税。买卖房屋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按财产转让文件规定的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买卖交易手续完成后,取消税收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监督买卖合同的签订。,然后执行契约转让程序。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应当按照权利证,每件加收五元印花税。房地产所有权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收款人扣除房地产证书上的税款,然后办理发行手续。
8.契税:契税是在中国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税收计算的依据主要是交易价格,批准价格,交易价格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入的支付”。应纳税额=计税基础×税率
9.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在大多数地区,征税已经停止。
10.公司所得税,外资和外国公司所得税:这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的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应纳税额=(允许的所有应税所得额可抵扣项目)×适用税率。
11.个人所得税:这是对个人劳动和非劳动收入征收的税。房地产行业中涉及最多的是“工资,薪金”收入。它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税金额=应税收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
应缴纳以下税款:
1.营业税5%,城市建设税,营业税07%,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费2%,防洪堤防费2%。2.契税4%; 3.印花税0.03%; 4.土地增值税0.5%; 5,土地使用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计算; 6.车辆购置税10%; 7.财产税;; 9.企业所得税等×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