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B之外,这是不允许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支出:(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没有要求所谓的未批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可以扣除的费用为: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售商品成本,业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其次,费用的税前扣除项目:
1.与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企业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企业销售收入(业务)的15%中扣除。年;,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平均分配;
②通过融资租赁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分期折旧和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可以提供总部发放的费用的范围,额度和分配,用于与总部在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如果支持文件是基于证据和方法并合理分配的,则允许扣除。
5.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计算企业的应税收入时,可以扣除与企业获得的各种免税收入相对应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税项
除了公司所得税和可扣减的增值税减免外,企业还会产生各种税费和附加费。
(1)企业缴纳的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从管理费用中扣除,不再单独作为税项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一种附加价格税,因此不包括在扣除额中。
第四,损失
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固定资产和库存损失,例如库存损失,损坏,报废,财产转移,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和其他损失。
(1)企业从责任人扣除补偿费和保险赔偿金后的损失余额,应当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扣除。
(2)对于在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板出版物,如果在下一年进行处置,则其处置收入应计入处置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份是计算企业损益的年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的准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当期损失。
五,其他
(1)允许扣除不需要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资本化的合理借款费用。
(2)允许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费用:
①已批准的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种存款和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期按该金融企业相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3)企业在纳税年度末和纳税年度末按当前即期人民币汇率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转换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非已计入相关资产允许扣除与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相关的成本和部分。
(4)允许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扣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5)允许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筹集的专项资金。上述专款的使用以及提款后的使用变更,不得扣除。
(6)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7)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允许扣除不超过以下计算限度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等之后,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等之后,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根据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商除外)和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