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小规模营利性企业的标准,该标准要求在国内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满足:(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优惠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30,000元(含3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包括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政策与增值税无关。您的单位应支付多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