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与折让 企业所得税-销售折扣与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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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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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折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分别处理?

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区别和所得税处理

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销售折扣和折让金额的处理

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方法之间的差异

在公司销售中,经常会遇到销售折扣。当前的制度更加明确地规定了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方法则不太明确。为了让大多数会计师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笔者对折价的会计和税收规定进行了更全面的分析,希望能够从中得到启发。

商业折扣(在税法中也称为“折扣销售”)是指当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价格表中的报价是在折扣后提供给客户的,此折扣称为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会列出并以百分比表示,例如5%或10%。买方只需要支付标价的一定百分比即可。

当前的会计系统没有关于商业折扣的明确规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到一种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扣除折价后的金额帐户。

当前的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规定》(2))商业折扣的税收规定为:纳税人使用折扣出售商品(如果销售)和如果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开列明,则可以对折价销售征收增值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则无论从财务角度如何处理,都无法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

例如,公司A的产品报价为100元。为了促销,A公司向主要客户提供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率为17%。

如果发票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条线,一条线的价格为100元,另一条线的折扣为10元),则会计帐簿为:

借款:应收帐款等105.3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5.3

如果发票金额为100元,另一张折扣发票为10元,则会计帐簿为:

借款:应收帐款等105.3

营业费用1.7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7

此外,国税函发[1997] 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法中如何处理企业销售折扣问题的批复》规定:买家,销售折扣,如果销售如果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了折扣金额,则可以根据折扣后的金额计算所得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则不能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因此,在进行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与发票的发行密切相关。

应该注意的是,无论销售方的发票是如何开具的,以及销售方如何输入帐户,购买者都将净额(即实际应付金额)记入帐目。

借:库存等90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款:应付帐款等105.3

现金折扣是指鼓励买方在指定期限内尽快付款的卖方,并且协议承诺为买方提供折扣,也就是说,应在付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内扣除。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的形式反映出来,例如2/10(表示在10天内支付时有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有两种会计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总价方法,另一种是净价方法。在中国的会计实践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当前的会计系统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被视为当期费用。由于现金折扣是使用总价法计算的,因此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增值税的处理上是完全一致的。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现差额可以在税前扣除。由于现金折扣是为了尽快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本特许,因此实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16条,列出了应纳税支出。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出售一批商品的销售价值为10,000元,付款条件为2 / 10、1 / 20,n / 30,则在销售时输入: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700

如果另一方在10天或20天之内付款,则由于折扣而少付2%或1%的款项应包括在“财务费用”帐户中。

财务费用234(或117)

相应地,如果购买者享受现金折扣,则应将其用作财务收入并计入“财务费用”。

2.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

销售折扣:

指由于企业销售产品后产品的品种和质量与合同不符等原因而导致的购买者价格优惠。

如果税法规定发生销售折扣,则卖方应根据买方退还的发票或根据“购买退出并要求提供折扣证明”,在开具红色发票后抵销当期销售。由买方税务机关签发。收入,销售折价和销售收益与本期销售投入的会计处理相同。当实际发生时,直接核销返回当期的销售收入。扣除相应的税额。

销售退货:

销售退货不仅减少了销售收入,而且降低了销售成本。关于销售退货,实际上包括补货和退款两种方式。补货还可以包括对原始商品的补货或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