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 77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公司的发展,我们特此通知您以下小型公司的所得税政策: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盈利性企业的年应税收入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小型利润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质上,收入的10%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