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在当年年底结束,并在次年的5月31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A类)》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执行结算。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和微型企业将享受减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将扩大年度应税收入少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范围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下载并填写报告,可以在大厅直接进行声明,也可以在大厅收到报告后填写声明。
上门直接申报所需的文件:
1.随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信息(表1)2.“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据的月度报告”和已签发的统一发票存根(机动车经销商提交)3.月度报告“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由汽车经销商报告)4.月度报告“汽车销售企业的销售时间表”及其电子信息(汽车经销商)企业报告)5.实施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必须提交用于税控收款机的IC卡(2、3、4、5,以便通过此业务纳税,如果您没有此功能)项目无需报告)。
这是最新规定。如果要求您报告其他内容,那是您的本地问题。记住支持时,您必须带上单位的公章。
我建议您仍然在线提交纳税申报表。去税务机关询问何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您可以购买在线税务报告软件。安装后,您可以通过Internet声明它。有税都没关系。季度或月度报告由国税确定,您可以向当地国税查询详细信息
1.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出的总利润。
4.第5行“由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由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在此行中输入根据该期间获得的未完成开发产品的应课税毛利率计算的估计毛利。
5,第6行“非应税收入”:填写包括在利润总额中但不征税的财务拨款,依法收取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的行政费用,以及政府资金和国务院规定其他非应税收入。
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包含在总利润中但免税的税收或收入。
7.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损失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这些损失。
8,第9行“实际利润”:根据相关的行号进行计算和报告。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付所得税金额”:根据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和报告。第11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0。当对纳税人的总部和分支机构采用不同的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所得税减免额”:根据税收规定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并将“当前期间金额”列留空。
第13行,“特定业务的预付款(税)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填写特定业务的预付款(税)所得税金额,项目部门直接由建筑企业总公司,按规定在此行中输入预付给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公司所得税。
14.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根据相关的行号计算并填写。第15行=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0,填写0,未填充“此期间的金额”列。
15.第16行“本期扣除的上一年度所得税的超额支付”:填写本纳税年度未退还并已支付的上一年度多缴的公司所得税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的实际收入(可退还)所得税额”:根据相关的行号进行计算并报告。第17行=第15-16行,当第17行≤0时,填写0,并将“此期间的金额”列留空。
17.第19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填写“此期间的金额”列。
18.第20行“当月(季度)的应税收入”:根据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并报告。
纳税人的每月预付款:第20行=第19行×1/12
每季度纳税人的预付款:第20行=第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根据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并报告。第22行=第20行×第21行。
第21行第24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务机关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
第26行第22行“总部应分得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月(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4行)汇总纳税人总部,根据应由总部分摊的预付款比例计算的预付款所得税金额,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法分别报告和计算:
(1)总纳税人总部“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
第15行×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2)汇总“根据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纳税人总部:
第22行×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3)纳税人总行总部“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
第24行×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在第26行的计算公式中,“总部应分摊预付款比例”:跨地区纳税人合计,总部应分摊预付款比例为25%;全省纳税人总数总部应分摊的预付款比例,应按各省的规定上报。
,第27行,“所得税金额的集中集中分配”:汇总纳税人收入的纳税人总部基于本月(季度行)当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财政中央分配的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不同的预付方法分别报告和计算:
第15行×集中财务分配的比例
第22行×集中财务分配的比例
第24行×集中财务分配的比例对于
个跨地区纳税人,中央政府的中央预付款比例应为25%;省内纳税人集中分配的财政预付款比例,应当按照各省的规定上报。
第28行第24行,“分支机构应共享所得税金额”:汇总纳税人总部,并以该表(第1行至第24行)的每月(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为基础,根据分行应分摊的预付款比例计算的预缴所得税金额,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报告和计算:
(1)“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的纳税人总部总计:
第15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纳税人总部总计:
第22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第24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在第28行的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付款比例”:跨地区纳税人合计经营,分支机构应分摊预付款比例为50%;该省的纳税人总数,分行应分摊的预付款项比例,应按各省的规定报告。
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税额分行所得税分配表”中的“分行所得税额”填写银行。
第25行第29行,“总部的独立生产和运营部门应分担所得税额”:填写具有独立生产和运营功能并被视为应纳税的应纳税纳税人总部的摘要按规定分公司。本期预缴所得税。
26.第30行,“总部已提取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已取消的分支机构,并汇总应在剩余期间内由总部分配的所得税额年。
27.第31行“分配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人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28,第32行“所得税金额的分配”:填写并汇总应由纳税人分支机构根据分配比例预先支付的所得税金额。第32行=第28行×第31行。
根据以上描述,在完成基于损益表的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不会分开考虑,而只会将利润和损失表已填写。填写多少(利润总额已从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