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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我们公司向银行借了一笔银行贷款,产生了利息。请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该笔贷款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专业答案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计算量的一部分。对 ”
这表明,您公司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收入相关的合理和实际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税:指营业税和附加费
(1)六种税和一种费用:已经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包含在税金计算中。计算时不能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从管理费中扣除了企业缴纳的财产税,车辆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则不再作为营业税单独扣除。
2.除费用,支出,税金和损失外,其他支出是指企业在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合理的支出。
温馨提示:企业产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允许扣除不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包括数字,下同)后,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根据总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用等计算出余额的10%的限制。
②其他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所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商和代表等)。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提供资金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股权投资,或被他人占用从企业的资本中获得的收入包括来自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和拖欠利息的收入。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所得税免征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以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应为免税收入:第(4)条提供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将通过银行存款产生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的一部分。银行存款的利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单位是非营利组织,则来自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是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来源,是公司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纳税人:
1,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该法律。这两类企业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双重征税。
3.征税对象:
1.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