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乘以25%,然后再乘以40%,即减少后应缴纳的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应纳税额。
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
前后=实际应交所得税。
是应税金额* 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对于小型低利润公司,其收入减至应税收入的50%,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低利润企业无论是按照审计收取的方式还是批准收取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在全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的企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享受以下所得税优惠:
1,将不超过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实际税负减至5%。 。
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应为10%。
小型和微型企业有以下三个标准:
1.工业企业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其他企业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2.工业企业的雇员人数不超过300,其他企业的雇员人数不超过300。
3,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除所得税优惠外,小型和微型企业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现在免除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10万以下的规定元(含)有关增值税政策的收集和管理的几个问题宣布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为增值税,每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如果一个季度为纳税期,则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为增值税,每月总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额后,商品销售额,服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销售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