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审计和征收是按照现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的。
财税[2017] 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从30万元降至50万元,其所得减按应税所得的50%,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文件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年收入少于500,000,则企业所得税=收入×20%×5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其收入将减至应税收入的50%。所得金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此微薄的微利公司要以20%税率的一半缴纳公司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半是基于应税收入金额按15%计算。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