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相应的利润表填写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A类)
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营业收入
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会计系统已知的运营成本
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填写根据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往年应弥补的亏损以及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余额。
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
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报告并计算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收入减少和免税额”: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少和免税额。第7行=第4行* 5%,第7行≤第6行
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期金额”列未填写。
第9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待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当前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因此,要确定第4行中的“实际利润金额”是会计报表中的“总利润”,会计要求您填写500元的税,可以推断。第4行填写2500(500/20%))元; 6号线625元; 125元在线7。其他行的计算和分析应填写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