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应纳税所得额减半,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17年1月1日起,年度应税收入不超过500,000,且年度应税收入减半,企业所得税为2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其收入将减至应税收入的50%。所得金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此微薄的微利公司要以20%税率的一半缴纳公司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半是基于应税收入金额按15%计算。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1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月度预缴报告》第12行的申报中填写减免税额:“减:所得税减免额”的累计额。中华民国(A类)”
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时,提交纳税申报表的具体规则如下:
(1)预付款声明
1.审计征集公司
(1)如果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000元,则在申报时(第9行)的实际利润累计额小于或等于100,000元,则减税额=实际利润(累计金额)* 15%,如果实际利润(第9行)的累计金额在100,000元到300,000元之间,则税项扣除=实际利润(累计金额)* 5%。
(2)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到300,000元之间,如果申报时的实际利润(第9行)的累计金额小于或等于300,000元,则应扣除税款将是实际的利润金额(累计金额))* 5%。
2.固定利率收款企业
去年满足小型和盈利企业要求的公司的结算和结算,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预付款表(B类)”。中国预付款申报中在第12行的“减少:所得税减免额”列中,税收减免的计算方法为:
(一)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的,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在10万元以下的,扣除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5%,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应税所得是根据成本核定的,则申报当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小于或等于10万元时,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15%。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减免税额=应税收入* 5%。
(2)如果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到300,000元之间,并且应税所得额是根据总所得额批准的,则申报时(第6行)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或。等于30万元。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按成本核定的,则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在30万元以下的,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2)结算和结算
帐户收款和验证收款企业应填写“税收优惠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表,其中会计收款公司为附表V,批准的收款公司为附表I)行45“企业员工人数”(取整数),第46行中的“总资产”(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第47行中的“工业”(填写“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 ”),这与微利对于具有优惠条件的企业,在“税收优惠详细信息”第34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中填写减免税额。
减免额的计算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含)的,减免额=应纳税所得额* 15%。2,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的,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