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
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
前后=应实际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是应税收入*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企业盈利性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 43号):“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企业的年度最高应税收入从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金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扩大至10万元以下。 20万元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颁布了一些具体措施,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微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合格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无需批准即可享受优惠待遇
公告清楚地表明,符合指定条件的小型微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无论其是否经过审计或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微利企业在季度和几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无需税务机关审查批准。
从优惠税收政策的涵盖范围中,可以消除遗漏和“死胡同”。那么,小型低利润公司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解释说,小微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和“微”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微利企业除要求在全国设立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工业企业总资产,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以及其他企业的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二是员工人数,工业公司的员工人数不超过100,其他公司的员工人数不超过80;第三,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型企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为10万元。年度应税收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到了人民币20万元以下。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微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政策性红利。
“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创新的重要来源。在新的经济常态下,我们将加大对微型和微型企业的支持,以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经营困难,并帮助其稳定下来。增长和造福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税收研究所所长李万福说。
税收优惠已进入预付款环节,以减轻公司资金的压力元)扩大到不足20万元(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