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被多缴,通常在下一年申请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您多交的税款可以视为预付税款。作为税前付款,它不会反映在利润表中,而只是在以后扣除实际的税款扣除时。
2012年,我支付了更多的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在将来的所得税中抵消。
由于退税程序相对复杂且审核会更加严格,因此,如果该书未通过审核,则将出现一个尴尬的情况,即不仅无法退税,而且必须交税。
多付的税款记录在税务局的征税系统中。将来,当实现所得税时,只需简单地将其填写为已付税即可。
当然,如果您支付更多税款,则可以考虑申请退税。
根据情况:1.您尚未对预付款3475.24计提所得税:然后应以以下方式借贷:应纳税额-应交所得税3475.24贷款:银行存款3475.24收到退税时:借贷:银行存款3475.24贷款:应付税款3475.24 2.如果预付款项应计(不建议使用预提的应计所得税费用作为预付款项,因为该金额仍不确定且无法满足会计确认条件),您应该输入两次:应计借款:所得税费用3475.24贷方:应付税款-应缴所得税3475.24付款时:借入:应付税款-应缴所得税3475.24贷款:银行存款3475.24现在退款,然后要冲销应计条目,因为跨年度,该条目如下:应纳税额-应交所得税3475.24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3475.24收到退税时:借入:银行存款3475.24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款3475.24结转扣款分录:借入:上一年的损益调整3475.24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475.24资产负债表的最后修改早期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