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要求的,按20%的税率征收,这实际上是一种税率减免。 5%的税率按20%的税率征收。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和微型企业将享受减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将扩大年度应税收入少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范围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