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直直接直接计提20%的所得税,而5%的减免未反映在帐户中。供参考,请采用它。谢谢!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使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无需会计分录。
弥补损失的依据是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可以弥补前五个纳税年度的损失。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了上一年度的亏损时,上一年度的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上一年的亏损时,部分收入不视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种扣除后,其中一些被作为公司所得税征收。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方式弥补损失:首先,弥补接下来几年的税前利润。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弥补未来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前的期限为五年。 。二是弥补以后几年的税后利润。五年后仍未完全弥补企业损失的,未弥补的损失,采用所得税后的利润予以补偿。第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