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付款时:
借款: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第二,当期所得税费用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即总利润)+税额调整增税额调整减少。
税项调整的增加:对于税法允许的减税,企业已将当期费用包括在内,但超出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出标准的员工福利费(占员工工资的14%),工会费(占2%),员工教育费(占2.5%),商务娱乐费,公益捐赠费,广告费,业务推广费税法规定。并且已计入当期亏损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企业数量,例如滞纳金,罚款和罚款。
税收调整的减少:税法规定了允许补偿的损失和允许免税的项目,例如前五年未收回的损失和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1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两种:审计征收和批准征收。
2如果属于批准的收藏,则应根据收入计算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付所得税=总收入*税款确定的固定税率*所得税率
3如果通过审计征税,则应根据利润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付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率
4所得税税率:
公司的一般所得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税20%。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⑼扣除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租用的固定资产的纳税人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但应支付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以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⑽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和商品减价准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坏账准备。提取的标准将根据财务系统暂时实施。纳税人提取的降价准备金可以在计税时扣除。
⑾扣减固定资产转移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是指转让或出售固定资产时发生的清算费用等支出。纳税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固定资产的转让。
⑿扣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坏,报废的净损失的净损失。纳税人应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损失,损坏或报废的纳税人净损失的清单和清单信息,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这里提到的净亏损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可变收益。纳税人应提供库存信息,流动资产的库存损失,损害和报废净损失的清单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在税前扣除。
⒀扣除总公司的管理费。纳税人向总公司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说明该管理费的收取范围,限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
⒁从政府债券中扣除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扣除。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流转税,可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
⒃扣除损失补偿。纳税人的年度损失可以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则可以每年继续弥补,但最高不得超过5年。
不予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⑷违法操作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⑸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赔偿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⑺超出国家允许扣除额的慈善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