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1.扩大了对小微企业的优惠范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额收入在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015]第34号:自2015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分别减少50%和20%缴纳企业所得税。
2.促销期被推迟一年
财税〔2014〕34号)实施细则:促销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财税〔2015〕第34条:优惠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判断小型低利润企业的相关指标或标准已发生变化
财税[2015] 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和第2款所述的雇员人数,包括雇员人数和与企业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工人数。员工人数和总资产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由此,财税[2015] 34号公告仅是财税[2009] 69号第7条。将根据全年企业每月平均值确定员工人数和总资产的规定更改为全年企业季度平均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季度平均值=(季节的初始值+季节的最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应将实际营业期用作纳税年度以确定相关指标。
但是,对于上述判断指标或标准,必须注意三点:首先,注意判断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员工人数的范围,仅指具有以下条件的员工人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接受企业派遣劳务的人数。和;其次,上述用于评价小型低利润企业的指标或标准必须同时可用;第三,公司不能为了满足相关指标或标准而故意调整与指标或标准相关的数据或信息,也不能伪造相关指标或标准如果不可能故意降低应税收入,雇员人数和总资产,以防止不必要的与税收有关的风险。
4预付款政策已更改,无法判断它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半扩大有关问题的公告》面向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年度第17号)规定,根据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企业今年将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并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当他们在几个季度和几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5填写新的预付款申报表
自2015年7月1日起,新的公司所得税预付款申报表将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2015年版)的报告》及其他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号: (2015年3月31日),于2015年出版年度版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等报表,为方便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预缴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小微利企业判断》和《“四个指标”等列。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低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为了解决具体的经营管理问题,3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微利企业减少企业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半”,并针对具体的收款和管理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法规。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将小企业和小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从年应税所得从不足10万元扩大到不足20万元。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和定额征收。固定税率是指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以此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定额征收是指纳税人确定的企业所得税额。
7.什么是预付款声明和结算结算?
企业所得税是每年征收的,并按月(季度)预先支付。月底或季度结束后,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声明采用预付款声明表;年终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对于结算和结算,适用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年度申报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去在预付款申报时已经缴纳的税额,是企业应纳税或可退还的税额。
VIII。享受小型和低利润公司所得税优惠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可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而无需税务机关的批准或申报,也无需提交信息。他们只需要直接在预付款申报或最终结算中填写相关数据以及减免税,然后享受折扣即可。
9.申请小型和低利润公司所得税优惠时如何填写减免税?
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时,提交纳税申报表的具体规则如下:
(1)预付款声明
1.审计征集企业
去年满足小型和微利企业条件的审计公司的结算和清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声明中填写减免税额每月(每季度)预付款报告表(A类)”第12行中“减少:所得税额的减少”的累计金额计算如下:
(1)如果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那么在申报时,实际利润(第9行)的累计金额小于或等于100,000元,则减税额=实际利润(累计金额)* 15%,如果实际利润(第9行)的累计金额在100,000元到300,000元之间,则税项扣除=实际利润(累计金额)* 5%。
(2)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到300,000元之间,如果在申报时(第9行)的实际利润累计金额小于或等于300,000元,则减免税收。 =实际利润(累计金额))* 5%。
2.固定利率收款企业
去年对满足小型和盈利企业要求的公司进行结算和结算,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月)公司所得税预付款申报表(B类)”中国”中的预付款声明在第12行的“减少:所得税减免额”列中,税收减免的计算方法为:
(1)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的,如果应税所得额是根据总所得额批准的,则报告时(第6行)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等于10万元,税额减=应纳税所得额* 15%,申报时(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应税所得是根据成本核定的,则申报当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小于或等于10万元时,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15%。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减免税额=应税收入* 5%
(2)如果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到300,000元之间,并且应税所得额是根据总所得额批准的,则报告时的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少于或等于等于30万元。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按成本核定的,则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在30万元以下的,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2)结算和结算
帐户收款和验证收款企业应填写“税收偏好表”(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年度表格,其中收款公司为第五表格,经批准的收款企业为第一表格)行45“企业从业人数”(取整数),第46行“总资产”(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第47行“关联产业”(填写“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 ),符合微薄的利润率对于具有优惠条件的企业,在“税收优惠详细信息”第34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中填写减免税额。
减免额的计算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含)的,减免额=应纳税所得额* 15%。2,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的,扣减额=应纳税所得额×5%
十,定息收款公司在2014年进行预付款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吗?
自2014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均可在预付款申报中享受优惠所得税。实行固定费率征收方式的企业,根据政策规定,2013年将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因此,根据2014年预付款项中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享受减免。以下,减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至300,000元,减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5%。
十一:如果小型的预营利企业在当前的预付款声明中没有享受所得税优惠,那么他们可以在下一次预付款中享受优惠吗?如果
小额微利公司在预付款申报期间没有享受所得税优惠,如果它们在下一次预付款期间仍满足优惠条件,则他们还可以享受小额微利税优惠。企业可以在申报表的累加行中填写相关优惠金额,这样可以减少减少前的预付款期的应纳税额。
12.如果一家微薄的利润微薄的企业在预付款申报期间没有享受所得税优惠,那么结算后能否享受优惠待遇?
小利润公司在进行预付款声明时不会享受所得税优惠。在定居点和定居点期间符合优惠条件的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所得税,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消以后年度的所得税。
XIII。固定税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
由主管税务机关决定征收固定额企业所得税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应根据调整后的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XIV。新成立的初创企业能否提前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
新建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当企业预缴的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计算公式:
1.如果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少于人民币100,000元(含),则减税额等于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 15%
2.如果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元至300,000元(含)之间,则减税额等于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