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小型且微型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干水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 149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通知》(试行)
3.渔业
(1)水生动物的初级加工
整体上移除水生动物(鱼类,虾,蟹,乌龟,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两栖动物,海洋动物等),或移除其头部,鳞片(皮肤和贝壳),然后移除内脏,去骨(刺),压碎或切成小块,切成薄片,通过冷藏,冷冻,冷藏以及其他保鲜和防腐处理,包装和其他简单的处理方法加工,制成水生动物产品。
*煮熟的水产品和各种罐头水产品以及调味和烧烤的水产品不属于初步加工的范围。
干货须缴纳13%的增值税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一)农产品自产农产品销售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第1款规定:《条例》第15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1)第1款(1)农业是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因此,免除了养鱼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是备案减免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备案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国家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实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
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6条销售是指纳税人为应税销售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所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结算销售时,应当转换为人民币。
第7条如果纳税人的应税销售价格明显较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其销售。
第八条纳税人为购买的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购买的房地产所缴纳或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
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进项税:
(1)从卖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获得的进口增值税特别付款中规定的增值税金额。
(3)除了获得特殊增值税发票或特殊海关进口增值税付款表格外,农产品的购买价格还应根据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购买时注明的11%扣除率计算。农产品发票或销售发票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进项税额不包括在内。进项税计算公式:
进项税=采购价×扣除率
(4)向海外单位或个人购买中国的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并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获得的纳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预扣税。
允许扣除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9条纳税人购买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所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券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中扣除。从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