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如下:
1.损益表。根据今年损益表的累计数量填写项目。如果没有营业收入和投资收入,请填写全0。
2.成本和费用清单填写一项就足够了。营业外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分类分配。一个
3.税收调整项目表这非常重要。根据帐户中的项目填写。要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暂行条例》,请根据需要增加。如果不需要,请填写真相。如果您需要首先为许多事情填写附件时间表,请首先填写附件时间表。一个
4.企业所得税损失补偿清单。
5.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如果您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前面的数字均为0,只需填写员工人数,总资产和行业。一个
6.海外所得税抵免额基本上是0。
7.用于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税收调整表基本上,我填写的都是0。
8.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调整表
9.折旧和摊销请注意,折旧期不得低于税法要求,否则将调整增加额,并重新填写固定资产分类。一个
10.其他形式不是很重要,我的基本知识都为0。请仔细填写。
1.预付款1
营业收入2
运营成本3
总利润4
减:非应税收入5
减:免税收入6
减:免税项目(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7
减:弥补上一年的损失8
应税收入(第4-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9
税率(25%)10
应付所得税(第9行×第10行)11
扣除所得税金额12
,其中:高科技企业13
软件企业14
小型低利润企业15-1
过渡期15-2的企业
已付实际所得税16
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已退还)(第11-12行,第16行)17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18
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9
本月(季度)的应税收入(第19÷12行或第19÷4行)20
税率(25%)21
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第20行×第21行)22
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23
本月(季度)确定预付所得税金额24
总公司纳税人25
26
总公司应分得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22行或24行×25%)
中央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第22行或第24行×25%)27总公司
分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第22行或第24行×50%)28
比例29
分支
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28行×第29行)30
小型低利润企业15-1是不可接受的!
这个可以吗?
小型和微型企业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如何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年度申报表
填写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盈利性企业的年度申报表的方法:
(1)2017年度结算和结算必须区分以下情况:
为简化计算,在2017年度结算和结算公告中,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可以按照“ 200,000-300,000小利润利润税优惠率“查询表”(见表1)计算并填写优惠政策。
(2)在2017年及以后的年份
第五,如何使用批准的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和微利企业的年度申报中填写小型和微利优惠?
答案:如何为使用批准的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和盈利性企业填写年度申报表: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B型,2017年版)的月(季度)月度和年度纳税申报单”的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线×15%的产品填充在第17行“减少:合格的小型和小利润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第18行“包括:减半税收”中。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B型,2017年版)的月(季度)月度和年度纳税申报单”的第11行或第14行> 200,000元且≤300,000元时, 11号线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的营业月数/ 2017年的营业月数)+第11行或第14行×5%×(2017年10月1日之前的营业月数/在第17行“减少:合格的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所得税免税额”的第17行或第14行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的营业月数)中输入2017年营业月的计算金额/在2017年的营业月数)输入到第18行“其中:减税一半”。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B类,2017年版)月(季度)年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第11或第14行少于30万元时,第11或第14行×15%的产品填充在第17行“减少:合格的小型和小利润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第18行“包括:减半税收”中。
查询方法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在2017年结算和付款时应税收入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获利企业。
2.“企业设立时间”:企业根据企业不同设立时间的行号查询纳税申报期的相应优惠税率。
3.“优惠税率,减半”:优惠税率是指企业同时享受20%和10%(半税)的综合优惠条件;发生了。
批准的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税率”的乘积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每月(季度)季度和年度减免(B类,2017年版)”中)”: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免征“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半数”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类别)的月(季度)企业所得税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2017版)““第18行”其中:减税一半。
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退税额为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且十万元以上(不含十万元)的,其应纳税额为原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