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公司要享受与所得税相关的福利,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但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新企业仍有享受税收优惠的空间。
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设立企业的认定标准的通知》,以明确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新企业的标准:享受定期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仅在“新注册”和“股权投资者(股东或其他股权投资者)”对新设立的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中所占的比例企业一般不应超过新设立企业只有两个“ 25%”的条件可以享受与所得税有关的优惠。
多年来,国家已对新成立的企业授予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全行业优惠,基于地区的优惠和行业-地区合并优惠。产业优惠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咨询业,信息产业,技术服务业,运输业,邮电业,公用事业,物资业,外贸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业等;区域偏好主要是“老,青年,边疆和贫困”地区;工业和地区的综合偏好,主要是西部地区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业。
同时,分离,合并,重组,重组,扩张,搬迁,生产转移,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更改企业名称以及在重新注册后重新申请工商注册租赁不被视为新企业,不得从事新业务经营企业的税收优惠。
合理计划享受折扣
但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新企业仍有享受税收优惠的空间。
规划的基本思想是增加对货币资产的投资并减少非货币资产的比例。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新建的软件生产企业将享受“两个获利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三减减半。
假设现有的A软件制造公司已经盈利了5年,并且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到期,则可以考虑取消A公司并成立新的B公司。公司A的原始办公空间价值100万元,计算机设备价值2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120万元,专利权100万元,非专利技术100万元,非专利权320万元。货币资产。那么,只要再投入960万元的货币资金,企业B的注册资本为1280万元,且非货币性资产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企业B就可以享受新的软件生产企业“两免三减”“税收优惠。
在许多情况下,公司资金有限,上述想法难以实现,也可以计划。
假设公司A仅拥有660万元的货币资金,并且不能借入或借入资金,则可以考虑单独保留公司A和成立公司B,以及将计算机设备,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分配给公司B。另外,投入货币资金660万元,B的注册资本达到880万元,非货币性资产为220万元,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企业B具有计算机设备,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可以完全替代企业A来发展其业务。企业A仅需要将办公空间租给企业B。
假设A公司的资金更少,只有360万元人民币,我们该怎么办?保留公司A和成立公司B的想法保持不变。将计算机设备和专利权分配给B公司,然后投资36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资金。 B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0万元。其中,非货币性资产120万元,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也可以满足B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企业B成立后,可以购买非专利技术以增强其技术实力,但不能直接向企业A购买,只能绕道而行。
相关文件的第二条规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期间,新创公司享受从股权投资者及其相关公司购买的非货币资产期间超过注册资本25%的当事人之后,将不再享受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他说:「直接购买只会导致公司B的优惠被暂停。
A公司可以先向长期友好的C公司出售非权利技术,然后B公司可以从C公司购买。他们还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但是,此时应充分考虑规划的风险。由于C公司在运营链中的出现,很难确保核心技术不会受到损害。一旦失去,公司将失去竞争力,而税收优惠无法弥补这一竞争力。
从四个方面制定积极计划
1.利用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的税负差异。中国一直对经济性质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税法,今年12月31日之前非常明显。于教授认为,例如,在明年的新税制下,生产型企业仍然对外资企业更优惠。目前,外国公司在12月31日之前仍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如果可能的话,企业不妨尽快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外方必须占25%的股份;税务确定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其次,利用行业税收负担的差异。从“九五”开始,中国各行业之间的税收负担差距拉大。在新税制下,这一点更加明显。从明年起,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侧重于产业优惠待遇。只要是公认的高科技企业,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享受15%的优惠税率。
3.使用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如果您想建立一个新企业,则不妨利用这种差异。根据新税制,在我国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实施新税制后,仍然可以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过渡期。五年之内,您将逐渐过渡到25%,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第四,在纳税链接中使用不同的规定。它仍然可以在新的税制下使用,因为某些税项未更改,例如消费税。由于仅对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商业企业无需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缴税。因此,一些消费税纳税人利用消费税来实施单环节征税法。通过建立相关的销售组织,采用转移定价的方式尽可能减少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快速使用税法
任何特定的事物都不能包罗万象,法律越具体,它的缺陷就越可能。例如,个人所得税使用枚举方法列出了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但这些项目无法以所有形式汇总,并且有时很难特别清楚地区分每个项目,因此纳税人可以使用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税率。法规,选择对您有利的税收项目,并减少实际税收负担。
1.使用税法中的可选条款。税法对同一税收对象同时制定了几项不同的规定;纳税人选择任何规定均属违法。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和计算,利用选择性来选择低税率,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其次,使用税法制定严格的税收计划。许多优惠条款在确定给予优惠待遇的应税对象的时间,数量,用途和性质方面并不严格,并且还产生了使用这些限制性条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例如,现行税法规定,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的第一年起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但“新设立的企业”的概念并未明确说明其性质。 。一些公司通过取消税务登记,更换办公地址和其他开关方法以及利润转移,实现了长期减税和免税。
3.税法并未明确实施税收筹划。在中国税法中,一些相关法规并不特别明确。此时,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税收筹划计划,也可以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以实现合理的税收节省。例如,增值税实施规则并未明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法律界限,因此这使得两者可以相互转化,从而允许公司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较低的税率纳税。 (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尚未发布实施细则,暂时以增值税为例)。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计划
2008-12-08 11:12:23 [点击次数:74]
1.使用免税所得税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引入了“免税收入”的概念,该概念将国库券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收入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称为“免税收入”,并给予了优惠。所得税。
因此,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它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算项目的收益率,并在获得相同收益率时优先购买政府债券和股权投资。在计划纳税时,有必要区分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和非营利收入。如果不是,它将不被视为免税收入。
2.使用优惠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国内外公司的统一税率为25%,但有些公司设定了优惠税率,例如,国家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税率为15%,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20%。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种族群体。对于自治区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减免地方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为20%。其中,税法规定了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为设定新公司所得税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努力创造条件,以建立符合25%以下税率的企业,例如成立高科技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将大企业分为小企业。低利润企业或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起征点时进行合理规划,以充分利用生活政策,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具有产业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1。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旧的公司所得税法仅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同时收紧了高科技企业的标准。
对于仅使用高科技作为部门会计的现有公司,他们可以剥离高科技业务,并建立独立的高科技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当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必须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
2。对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有关的行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
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中,工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重点是将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业和项目纳入工业优惠体系,以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企业的经营,保护和经济效率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企业增加在这些领域的开发和投资。
企业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减10%;抵免额在纳税年度结转。这里的专用设备是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提高收益目录”。和其他专用设备,并且可以在5年内转让和租赁。
企业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中指定的资源用作主要原材料,并使用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规定的产品生产收入行业标准降低到总收入的90%。原材料占生产产品原材料的情况,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因此,当企业需要购买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有关的专用设备,并且想要享受减税优惠和少缴税款时,它必须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专用设备。偏好目录,并注意使用年限。
四,利用技术创新税收和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技术创新设定了优惠条件,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也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
1。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从企业收入中免除或减少。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换句话说,如果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而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实际扣除额计入当期损益。 ,则扣除额将基于研发费用的50%;对于资产,摊销基于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
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获得更高利润的保证,这需要持续而大量的投资。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筹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得到国家财政支持。例如,专利技术的外包成本只能在指定期间内以直线摊销的方式计入“无形资产”科目中。但是,如果企业和科研机构采用联合开发的方式,技术开发的成本不仅可以一次性一次性扣除税前费用,而且可以在扣除税前以实际所得税额的50%扣除。
3。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加速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时,最短折旧年限不得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
第五,使用专职人员进行就业税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移民残疾人和国家鼓励的其他受雇人员支付的工资应另外扣除。其中,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扣除额,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扣除。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废除了原来税法中对移民人员比例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安置在适当的位置,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作者:魏玉红,单位:徐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第二个是根据新税法,但在新税法颁布之前的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体除外。在
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开发区中建立的企业
行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而在其他情况下,将不再享受旧税收优惠
根据法律的减免税和低税率的优惠待遇最初是基于
具有一定条件的企业获得税收优惠的计划方法不再有效。三是
新的税法取消了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以及企业所得税抵免,以及
面向出口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许多取决于这些优惠政策的计划
意味着也失去了手术空间。
2根据新税法制定的企业所得税计划策略
2.1基于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来自企业投资项目,投资
在资金领域,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
(1)选择投资项目的形式。当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时,计划在外部进行
投资时,您可以选择购买股票,债券或直接投资于企业。新
税法规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公司所得税。
行业债券的收入和外国直接投资的收入均需缴纳所得税。买股票
股息不属于税后收入,但风险很高。这就要求企业
实际情况是一个折衷选择。
企业选择直接投资时,可以根据新税法考虑优先产业。
大象选择投资项目并进行税收筹划。新税法规定国家
所持有的高科技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了
在环境保护,能源和水资源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投资。
税收优惠。此外,国家税收政策是
鱼类和国家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有优惠政策。因此,企业
选择投资项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项目投资。
(2)选择投资领域。尽管新税法更侧重于工业目标,但由于
存在优惠所得税过渡政策,由于以下原因,税收政策仍存在地区差异
在国外投资时,该企业可以在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规划中,选择低税区进行相应的投资。如果外国公司可以改变
注册地,在中国设立子公司以避免缴纳预提税;
在中国成立公司时,您可以考虑在
组受益。
(3)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投资和创办企业包括独资和合伙企业
行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新税法对独资企业没有很高的会计要求。一般定期征收税款和实际税负
较低;合伙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或股份公司,法人企业可享有各种利益,例如5年弥补损失。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规划。
就企业内部组织而言,也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选择。新税法规定在中国建立没有法人资格的商业组织
住宅企业应汇总并纳税。合并的税收可以弥补以下损失:
减轻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
选择建立子公司或分支公司,当企业扩大生产和经营需要去现场时
成立分支机构时,您可以先考虑成立分支公司,因为在运营初期存在亏损
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很高,加起来的税款可以抵消在总部其他地方产生的损失。
减少,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当企业分支机构获利时,考虑使用变更
该公司是一家子公司,利用地区之间和关联方交易之间的税收政策差异
税收筹划。
2.2基于业务活动的税收筹划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阶段,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收环境,
全面分析各种所得税优惠的条件,然后通过会计政策
选择,确认收入,并全额支付税收筹划的费用,
最大限度地利用优惠所得税政策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并实现
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终目标。
(1)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开会
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的选择基于以下原则:在
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少地纳税,并且应尽可能延迟纳税。例如
进行税收筹划时,有存货的企业必须考虑该企业所处的税收环境
以及价格变化和其他因素。存货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单项计价方法,高级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可以使用
加权平均法,用于增加当前的销售成本并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
价格下跌时,您应该选择先进先出方法,这样才能收取之前的费用
次级补偿以减轻当前的税收负担;在累进税率条件下,选择加权平均法
企业为评估而发行和接收的库存将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在比例税率的条件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环。同样,当税收计划与折旧相结合时,也要遵循相同的计划原则。
有两种折旧方法: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
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可使企业获得递延税项的好处。
(2)收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间计划的一般指导思想是
确保在不违反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尽快确认收入。在业务在按行业分类的
商品销售中,有分期付款销售,预付款销售和寄售销售
商品销售和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在确认收入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分期付款
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来接收商品销售,并下订单
提前销售和分期销售在货物交付并实现收入时确认。
受托人寄回寄售清单时会确认寄售货物的销售。这样企业
根据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计划以延迟确认收货
输入和延迟纳税的目的。选择一种销售方式时,要注意资金的安全性并防止
选择不当的销售方式会导致坏账损失。
(3)完全花费成本。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使企业
已悉数支付各种费用和支出,以达到减少当期税收的目的。
税收筹划的另一种方式。企业应列出国家允许的支出
足够,以便企业可以合理减少其税款,例如全额折旧,员工福利,
教育附加费,工会经费等;企业已经发生的支出应及时记录,例如
计算的坏账损失,存货减少和零件损坏及时计入费用;
应该充分估计企业的潜在损失,并在成本中包括合理的估计。对于税法
有设定限制的费用,例如商务娱乐和广告费用,应尽可能不超过限制
量。
2.3基于企业重组和重组的纳税计划
企业重组和重组活动的税收筹划应分为企业合并和企业
将两种情况分开计划。
(1)对于企业合并活动,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税收
画。从减少纳税额的角度来看,亏损企业的合并可以使损益抵消
在扩大企业运营规模的同时,充分利用盈亏平衡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优惠政策的数量;从产业的角度看,合并享有诸如高
新技术企业,公共基础设施企业等,从而改变了其业务性质的范围
等以获得税收优惠;从地区税法的差异来看,合并享有一定的税收在
优惠地区(例如偏远地区)的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合并支付
在付款方式方面,由于不同付款方式之间的纳税差异,
股东可以要求使用股票付款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的。
(2)对于企业分离活动,您可以将企业策略与实际相结合
通过单独的活动进行了税收筹划。对于不需要太大的公司,他们可以
考虑到对小型低利润企业使用优惠税率,原来的企业将变成零,
分为几家具有法律地位的小型企业,使他们有资格成为小型企业
型低利润企业,因此享受20%的优惠所得税率;用于混合操作以及
总体而言,难以满足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企业可能会考虑
所属机构,其部门符合农业,林业,畜牧和渔业,环境保护节等优惠政策
能源,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部门和机构要分开,分开
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
的目的是减轻税负。
3结论
在2008年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暂行规定》,
面对新税收环境的企业,如何在新环境中进行适当的税收准备
规划,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合理避税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已成为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的重要研究领域。在税收筹划中,
一个重要前提是合理和合法的,我们在此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
必须将工作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由于中国税收政策的不稳定,
地区的税收政策并不统一,这要求企业
密切注意国家税法的变化以及各地区之间税法和政策的差异。从
大华的战略框架开始,结合其特定的环境和各种限制因素,
制定税收计划。并保持相对灵活性,随时根据税法的变化
制定调整计划,以确保合理避税并减轻税收负担,从而提高企业价格
值。
个参考
[1]翟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M]。上海:立信会计
出版社,2007年。
[2]盖迪。税收会计与税收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
她,2001年。
[3]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宋先忠,沉兆章。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M]。广州:济南
大学出版社,2002年。
[5]王泽国。比较税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王平。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J]。会计,
2008(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