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为25%。然后根据您公司的规模和状况,享受税收减免。
新的商业政策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应减至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普通居民公司为25%,小型低利润公司为20%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低利润公司为10%
2,增值税
月销售额在30,000元(旺季时为90,000元)及以下(包括该数字,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且免交额外的教育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税。施工税。
3.印花税
免除金融机构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印花税。
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符合产业政策的新成立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将从创建之日起三年内免除当地水利建设资金,而在第四到第五年中,当地水利建设资金将减半。
5.伤残保险
安排雇用残疾人的微型和微型企业,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并且雇员总数少于20人(包括20名),应免于残疾人的就业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11月18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2003] 240号)据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日本人有不同的理解。为便于各地的具体实施和控制,将新建企业或单位开业之日的实施口径统一为纳税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成立日期。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所示的成立日期在6月30日之前的,以当年为纳税年度,享受定期减免税。 6月30日之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选择年份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迟至次年。选择该方式后的第二年发生亏损的,前一年度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该亏损年度应作为减免税执行期;此外,鉴于公司所得税是每年收取的,税务机关应每年对公司所得税进行审查和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