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利润总额支付企业所得税。
租赁经营是承包经营,问题不明确,首先是承包经营,应正常缴纳营业税,应缴纳所得税,在连续经营期间,按时申报纳税,已缴纳收入,一切已付,指定了附加税仅征费
每季度一次预提所得税通常为1
2如果根据税法损失了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的收入以及额外的营业利润-行政支出-金融支出,则无需缴纳所得税
3增值税与所得税的计算无关,主营业税和附加费与所得税的计算有关
1.利润总额= 2800 + 120 + 80-1000-800-500-300 = 400万元
可以列出广告费用营业收入的15%=(2800 + 120 + 80)* 15%= 450万元,实际支出是600万元,需要增加600-450 = 150万元
商务招待费用为税前60%,且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70 * 60%= 420,000元,五分之一的营业收入= 3000 * 0.005 = 15万元,税前支出15万元,需要增加70-15 = 55万元
应税收入= 400 + 150 + 55 = 605万元。
员工福利费和员工教育基金不知道期末是否有余额。如果有余额,应税收入应增加。(不考虑)
应付所得税金额= 605 * 25%= 15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