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根据季度总利润* 25%计算
您所说的发票不仅是发票,而且是增值税发票。
应税金额=(允许的可扣除项目的应税收入总额)*税率
您的发票可以视为允许的可扣除项目的数量,但是可扣除项目的计算有一定比例(通常根据收入的比例),因此凭票可以扣除多少?不完整
如何根据普通增值税发票的价值计算企业所得税如下:
1.普通增值税发票在发出时已经与价格税分开,只要收入是根据价格部分确认的。通过将收入部分包括在应税收入中来计算公司所得税。
2.例如,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价格为117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发票面单独列出,价格为1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元。
3.会计分录:借款:应收帐款(未收到),银行存款117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17
以1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 * 25%= 25元。
1.如果在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期内未获得发票,则可以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难以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付款,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一个纳税年度的每月或每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是预付的,或者是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付的。纳税人选择按照当期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在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计算的纳税人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房地产企业的估计应税毛利)。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应税收入和税基减少,加快固定资产的折旧(扣除),并弥补之前应弥补的损失。因此,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该费用和支出的有效证据。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金额临时计算。企业在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尚未取得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对于在结算期结束之前未获得发票或无法获得发票的证据,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应获取发票或其他外部文件,或获取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外部文件,则支出是真实的且实际发生的,则应在年度结算和结算之前进行。一年中的付款期限。要求另一方重新发行或交换发票和其他外部文件。如果发票或替换或重新发行后的其他外部文件符合要求,则可以将它们用作税前扣除文件。如果企业未能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法最后结算期结束之前重新发行或重新发行符合要求的发票和其他外部文件,并且未能提供发票无法提供的相关证据和材料按照规定取得的,相应的支出不得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时,应在宣告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取得发票的三年或五年或无法获得的发票证据可能会受到年度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应在上一年度获得发票和其他外部文件而没有相应的发票,并且当年未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费用,则应获取符合随后年份要求的发票和其他外部文件,或者提供根据规定无法获得的发票相应的证据数据可以将相应的支出补充为年度支出的税前扣除额,但补充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即使企业获得发票或超过5年后仍未获得发票,也不允许扣除税前。
IV。税务机关发现未取得发票,并且自通知之日起60天内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发票的证据,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