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有关部门表示,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国家鼓励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这项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业倾向于鼓励竞争。对于新疆新建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如果这些项目的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则国内企业可享受免税优惠。从开始生产和运营之日算起的第三年。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企业所得税将减半。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期超过10年,则在获利年度的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接下来的3年减半。
新疆的内资企业正在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高科技项目。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8年。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林草,其所产生的农业专业收入将免征农业专业税20年。
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优势产业,科技教育和旅游业的外资企业在10年内免征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并免征当地企业所得税。 8年。此外,新疆境内外资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技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意见》的重点是规定:在和田,喀什,克州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指定的贫困县投资设立的所有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8年。%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天山经济带北坡的小城镇和重点城镇新建的农产品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三年,减免一半。 7年公司所得税。
新疆霍尔果斯政策分为以下几类:
1.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五年减半
由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发区新设立的企业将纳入《新疆重点地区鼓励和发展工业重点工业税收优惠目录》。收到第一个从生产和营业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开始,企业所得税免征五年,减半减免五年。
第二,部分增值税当地保留收益:
。对于新建企业,纳税人实际上是在纳税年度内在园区内缴纳税款,当年由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附加费所保留的地方税的总价值为100万元至300万元, 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0,000万元,1亿元或以上,按保留总额的15%计, 20%,25%,30%,35%,45%,50%得到奖励。
3.股权投资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退税
(1)其他有限类型的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地份额减半,实际税率为12%;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采用先收后退的支持方法。将当地份额的50%作为支持资金分配给企业帮助业务发展。
(2)具有股权首长的合伙企业最多。公司所得税为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返还给当地保留部分的税率为70%,实际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6%。
第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纳税人在纳税后一个月内在公园内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给予当地补贴以补贴。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每月缴纳额为1000元(含10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人民币),奖励率为园区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的70%;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在2000元至4000元(含4000元)之间,奖励标准为园区内的实际支付额当地保留的个人所得税的80%;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以上的部分,奖励比例为园区实际缴纳地方所得税的本地保留部分的90%。
有一个由招商局指定的地方合作投资促进机构,可以为整个注册和日常事务提供帮助。安进科技与金山财经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股权托管中心和中小型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从首次生产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并获得营业收入。“两免三半”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自治区财政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
第四,该地区以外企业(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区外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与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相关的技术收入免于企业收入。税。如果
投资于退耕还林和保护生态环境,则生产的特殊农产品的收入将免征20年的特殊农产品税。
从事农业产业化的投资型内资企业,加工和销售国家规定的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超额部分由财政补贴;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在自治区范围内销售生产农产品的初级加工产品免征增值税。自受益之日起五年内,已建立的畜牧项目免征畜牧税和草原使用费。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农业税五年。
对于持有产品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如果当年产品出口的产值超过当年产品产值的50%,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以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应以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技术教育和旅游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十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自用房地产。从生产经营当月起,免征五年城市房地产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月起,土地增值税在开发经营期之前暂缓五年。
对于鼓励重点行业,实际出资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其财政补贴不超过企业所缴纳增值税额的10%的,应在五分之内。从生产和运营之日算起。
外商投资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月起,十年内免征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和屠宰税。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29号)。
五,公路建设用地税收优惠政策
除该地区的国道和省道以外,免征耕地占用税,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建设用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公路,省道,平地道路以外的道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有关部门上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审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仅限于公路线及公路两侧的侧沟所占用的耕地。在列表中。
1.股权投资
1.新注册
①其他有限类别
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一半的地方税收份额,实际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本地份额的50%分配给第一份额企业作为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发展。
②伙伴关系
企业所得税为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将50%的本地份额分配给企业以支持其发展。
第二,影视媒体,软硬件开发企业,风险投资和新能源
(1),税收优惠
享受“五免五”的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当年财政保留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总额为3-5百万元,其中5- 1000万元,10-20百万元,2000万元对上述各项的支持率分别为总保留额的20%,25%,30%和35%,其中应向软件和硬件开发企业征收增值税并予以退还。
3.总部经济
对于新成立的总部公司,自确认之日起5年内,可根据企业保留的地方税总额,拨付支持资金总额的50%。
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优惠金融和税收政策,以促进投资(试行)
(1)对于新成立的企业,纳税人实际上是在纳税年度内在开发区缴税,而当年开发区的财政保留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总额是3-5百万,5-10百万10-20万元,2000万元以上,按总留存率的20%,25%,30%,35%...一,股权投资
享受“五免五”的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当年财政保留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总额为3-5百万元,其中5- 1000万元,10-20百万元,2000万元对上述各项的支持率分别为总保留额的20%,25%,30%和35%,对软件和硬件开发企业的增值税应予以征收和退还。
(1)对于新成立的企业,纳税人实际上是在纳税年度内在开发区缴税,而当年开发区的财政保留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总额是3-5百万,5-10百万价值在10到2000万元或超过2000万元的人,将按总留用率的20%,25%,30%和35%给予奖励。
(2)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兴工业企业,根据实际项目和完工时限要求,固定资产总投资超过5000万,并根据实际项目和完工时间进行时限要求,按照新工厂的建筑面积为准每平方米补助50元。将设备投资的1%补贴给已确定的高科技行业的设备投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促进投资的优惠税收和税收政策(试行)
为了加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步伐,并促进该开发区的可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目前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结合实际开发区,专门制定了这项优惠政策。
1.适用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霍尔果斯国家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在这个领域的发展。
2.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开发区新设立的公司属于“新疆重点地区鼓励和发展工业重点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优惠清单”范围内将收到第一个从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五年。免税期届满后,将免除企业五年免税额的本地份额,并由开发区财政局补贴免税额的本地份额。
首次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工业项目投产后获得的第一笔收入。
第三,开发区鼓励对十大行业的投资
(1)国际贸易物流;
(2)金融业;
(3)总部经济;
(4)高科技产业;
(5)会展经济;
(6)高端旅游和文化产业;
(7)农产品的深加工;
(8)生物和制药工业;
(9)机电产品,汽车,大型工程机械和采矿设备的组装和加工;
(10)加工进口资源(石油和天然气,稀有金属等)。
4.鼓励开发区的投资行业获得财政奖励和补贴
申报程序:纳税年度结束后至次年2月15日之前,纳税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税收副本。付款凭证和公司向招商局开发区的申请报告,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将核实纳税人对上一纳税年度对开发区财政的贡献,计算奖励金额,并报告给主要单位。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