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计算和支付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业务外部支出。
2.应税收入=利润+税项调整的增加-税项调整的减少
3.适用税率:30,000元(含)以内的应税所得(调整后的利润)的18%,30,000元至100,000元(含)以内的27%10万元以上者,占33%。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过几次重大修订。因此,一些老会计已经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这是没有的。根据以上您准备的会计分录,您符合当前的“企业会计系统”。帐户。会计分录完全正确,但是“应纳税所得额”科目更改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计入企业所得税。计提后,可以准确反映“净利润”,即:利润总额-所得税总额-净利润。这是损益表的重要指标,在“资产负债表”中也是“未分配”重要依据是“利润”。因此,必须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所得税。
的原始凭证应为“公司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