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增加业务并支付了增值税。当然有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的通知《支持电影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管理》(财教(2014)56号)规定:电影拷贝(包括数字拷贝)和版权转让的销售收入,电影发行公司的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农村地区电影放映公司的电影放映收入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税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