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司所得税的季度纳税申报表中,上一年的损失补偿金额是上一年的利润金额,该金额在弥补上一年的损失的行中填充。
之后的每个季度。
在弥补和解损失之前,将不支付公司所得税。
第二季度报告仅填写第二季度的数据。收入是100,000,成本是30,000,利润是50,000。前一年的亏损为零,实际利润为50,000。这样,到第二季度末,累计收入为150,000,累计成本为80,000,累计利润为0,上一年的亏损为0,实际利润为0。
填写说明,对第5条第3项作如下修改:“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根据本文件的规定,当公司填写季度报告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会直接扣除上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应纳税所得额后的余额。并填写免税收入在第4行中,因此您的公司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及其他报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1号) 2015年)公司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以及填写说明:第4行“利润总额”:报告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如公司会计制度和公司法)计算得出的利润总额会计准则。该银行的数据与利润表中列出的总利润一致。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损失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
根据上述政策,当企业宣布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报告的利润总额的“累计金额”是指抵消第一季度亏损后的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