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息发票 企业所得税-银行贷款利息抵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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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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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需要开具发票吗

贷款利息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吗

是的,只要有相关的贷款合同,企业的贷款利率就在正常范围内,这笔钱将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截至2010年12月5日:

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为非逾期贷款(包括延期,下同),应按照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清算期限计算。基于先收利息再本金的原则利息和收入的实现在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确认。对于逾期贷款,逾期贷款后产生的应收利息应在实际收款之日,或者虽然未实际收到,但应在会计日确认为利息收入以确认收入的实现。

2. 2.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金融企业的应收利息在到期日后的90天内未收回,并且当期利息收入已通过会计核算和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抵销允许扣除。

3. 3.金融企业抵销了应收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以后几年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税。

借款利息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一)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和利息。金融企业各项存款费用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和公司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该金融企业按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原来的《规定》规定: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抵扣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额中的部分可以扣除。这里没有具体提到谁的借口?只要有可能去非金融机构,新规定就说:“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这是否意味着不能扣除个人或独资企业的贷款利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额是真实合法的。真实表示提供有关支出确实是证据。实际发生的适当证据;法律意味着它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而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符,以税收法规为准。 ”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向个人借款并向他们支付利息。收据不能用作税前扣除的适当证据。因此,产生的费用不能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以要求个人去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并获得正式发票,然后才能按要求在税前扣除。